网站主页 >> 信息专区 >> 正文

2011年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3   来源:    作者:   点击: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高工委通字[2011]18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设立201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组织管理
   (一)201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计划安排30项,纳入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序列,由省委高校工委单独组织申报、评审,由教育厅统一下达任务。
   (二)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负责课题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课题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其中资助项目20项,自筹经费项目10项。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由省委高校工委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重点用于支持省属高校中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申请的研究课题,其他高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课题。
    三、课题申报及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着重面向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普遍、长期和宏观指导意义的问题。研究成果既要有较强的学术性,又要对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既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又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或专著。
(二)课题选题参见《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可在《课题指南》中选题,也可结合《课题指南》自拟题目。优先支持以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试验项目。
    四、课题申报条件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回答新问题的探索性课题。
    2、项目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4、项目申请经费实事求是,预算合理。
    5、项目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6、学校管理组织健全,具备必要的科研条件和资金自筹(匹配)能力。
    7、自筹经费项目应提供本学校或外单位出资证明。
    8、教学研究项目和已列入有关部门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申报。
    第八条  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
    2、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并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
    3、项目申请者(即项目负责人)协调参加研究工作人员组成课题组并担任组长,必须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
    4、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二)自筹经费课题应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每个课题不低于0.5万元。
   (三)课题可由1所高校单独申报,也可以由1所高校牵头,2-3所高校参与共同申报,每所高校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
   (四)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真实、弄虚作假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上一篇:2012年烟台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下一篇:2011年烟台大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安排

信息专区

普法宣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