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发布内容,运营本单位微博、微信。
2.发布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形象塑造,传递社会正能量。
3.明确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内容建设及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制度,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内容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进行监管。
4.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与运营均为公益行为,不得利用部门、单位新媒体平台发布纯属个人的信息和开展以商业盈利为目的的相关活动。
5.除经学校批准,不开通涉及财务管理和支付、教务教学等相关的功能和服务。如已开通,立即关闭。
承诺单位: ( 盖章处)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