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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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

    烟大党发〔2024〕34号关于印发《烟台大学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2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烟台大学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烟台大学委员会        

    20241220        

     


    烟台大学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战略部署,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提升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成效,培养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鲁教组字〔20242),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坚持教师践行与制度约束相辅、示范引领与规范整治并重,促进广大教师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教师准入考察机制。在教师招聘环节,招聘单位组建考察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严把教师入口关。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环节,强化对申请者有无犯罪记录、从教限制记录的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认定。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加强对引进人才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学术道德的全方位考察,提升人才引进质量。建立科学完备的考察标准和程序,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把关作用。(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二)完善常态化师德教育机制。完善教师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持续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在职教师培训每学年均安排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中师德教育相关内容原则上应不低于16学时。编发师德失范警示案例,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意识。发挥师德涵养基地、教师实践教育基地等作用,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和国情省情教育。全校各教师党支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党日活动或专题理论学习。(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各基层党组织)

    (三)完善师德宣传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荣誉制度体系,定期选树一批校级优秀教职工典型,并推荐先进典型参评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荣誉。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综合运用事迹报告、媒体宣传、表彰激励等方式,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将每年9月确定为师德教育宣传月,开展师德宣传活动和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持续实施“孺子牛”教育服务年限荣誉激励计划,通过表彰激励、事迹展示、融媒体宣传等线上线下方式,弘扬“坚忍不拔、埋头苦干,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关爱学生、甘为人梯”的烟大“孺子牛”精神,大力宣传新时代广大教师至诚报国、求是创新、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新形象(责任单位: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单位)

    (四)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根据上级要求逐步推进师德述职制度,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选优培育、职称评聘、项目申报等工作中优先考虑。注重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取消其在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学校将师德师风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校内巡察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五)完善定期监测通报机制。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定期会商制度,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保卫部(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等部门保持信息共享,有关单位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情况会商研判。根据教育厅对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的监测情况,定期在全校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涉及学校师德师风的投诉举报、舆情线索、批办转办事项等,随收随转、随查随办。畅通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反映渠道,及时接受监督举报。(责任单位: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保卫部(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六)完善师德失范处置机制。严格落实《烟台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对于师德失范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联动“突发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将师德师风舆情处置摆在突出位置,做到灵敏反应、快速行动、有力处置。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机制,明确受理、初查、调查、认定、处理、整改、复核等程序。对于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经查情况不属实,发生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的,与属地公安、网信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保卫部(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涉事单位)

    (七)完善师德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各二级单位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师德师风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监管(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三、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

    (一)加强党的领导。学校党委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每年专题研究分析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等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要对师德师风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强化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学校要充分发挥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和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

    (二)强化协同配合。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在培训计划分配等工作向优秀教师倾斜。党委宣传部要加强教师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广泛开展教师队伍宣传报道,大力弘扬烟大“孺子牛”精神;要做好师德师风领域舆情的监测分析和应对处置。党委统战部要加强党外教师的思想政治引领。人事处要做好人才引进的准入考察工作。财务处要保障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经费投入,支持师德师风建设。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教务处、研究生处要加强科研诚信与优良教风学风建设,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其他部门根据分工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宣传力度,实施教职工荣誉体系制度,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教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先进事迹、教育思想,在全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附件:烟台大学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流程


    附件

    烟台大学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流程


     


     

     

     

     

     

     

     

     

     

     

     

     

     

     

     

     

     

     

     

     

     

     

     

     

    烟台大学办公室

    202412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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