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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2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中共烟台大学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烟大党发〔2022〕11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基层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席旁听重点内容

    集体学习研讨情况。列席旁听人员至少全程参加一次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现场观摩学习开展情况,重点了解学习是否以政治理论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是否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是否将个人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中心组成员发言内容是否准备充分、问题导向是否突出、结合实际是否紧密等。

    二、列席旁听安排

    按照每年至少进行一轮的要求,列席旁听工作从5月上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列席旁听工作是全面检视提升理论学习质量效果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谋划学习主题和内容,积极配合列席旁听工作组开展工作,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效转换成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严格要求,精心组织。接受列席旁听的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学习安排,于集体学习研讨前一周向列席旁听人员报备学习方案,说明时间、地点、专题、主持人、重点发言人等相关情况。各组列席旁听人员应全程参与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可重点查阅学习计划、学习记录、考勤记录、中心组成员研讨交流材料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旁听记录。

    3.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各列席旁听小组应及时梳理总结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并认真填写《烟台大学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记录表》,于列席旁听结束一周内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联系邮箱:wxk@ytu.edu.cn。

    联系人:李隽 刘柏君;电话:6881433。


    附件:烟台大学基层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记录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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