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相关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烟台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学校将对2020、2021年度立项的研究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2021年批准立项、研究周期为2年的课题(名单见附件2)参加中期检查工作。2020年批准立项、研究周期为2年的课题,2020年批准立项、研究周期为1年并申请延期的课题,以及2021年批准立项、研究周期为1年的课题(名单见附件3)参加结题验收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中期检查内容及报送要求
检查内容:研究课题是否按照《烟台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中的研究计划、主要内容等开展工作,重点说明课题研究进展、重要研究观点、主要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下一阶段计划和预期成果、课题组成员变更等情况。
报送要求:课题负责人填写《烟台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如有阶段性成果请与《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并上报。报告书电子版请发送至wxk@ytu.edu.cn,联系人:刘柏君,6(90)2160,报送时间截至2022年6月15日。
(二)结题验收内容及报送要求
1.验收内容:研究课题是否按照《烟台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中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适当,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详细结题标准参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报送要求:(1)项目负责人填写《烟台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5),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提交研究成果原件1份(论文为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并提供相关单位的拟出版证明,正式出版后补报)。
(2)如有课题组成员变化等情况,或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6)。其中项目延期只能申请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凡被撤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烟台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
(4)结题相关材料、《结题报告书》《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及研究报告等电子版请发送至wxk@ytu.edu.cn,联系人:刘柏君,6(90)2160,报送时间截至2022年6月15日。
附件:1.烟台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3.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4.烟台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中期检
查报告书
5.烟台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6.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