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党组织、项目负责人:
根据《烟台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烟台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烟台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培育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培育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0年度获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培育建设项目的单位及个人。
二、工作要求
(一)请对照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行全面总结,并分别填写《2020年度烟台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结项报告书》《2020年度烟台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2020年度烟台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结项报告书》。
(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结项报告应包括总体情况、重点改革举措的实施情况(特别是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的改革成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考与建议等。
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完成《管理办法》(附件2)所规定的项目考核目标,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等。
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培育建设项目结项报告应包括总体情况、实施情况、育人实效、主要经验、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建设的思考与建议等。
(三)如有项目成员变化等情况,或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7),项目延期相关规定参见《管理办法》(附件1-3)。
(四)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6月15日前将纸质版《结项报告书》及相关成果等支撑材料一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318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lijun@ytu.edu.cn。如需延期的请报送《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联系人:李隽,电话:6(88)1433。
三、验收方式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的结项验收将对照立项申报书,对项目建设情况、工作实绩、经验推广等方面内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培育建设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由党委宣传部协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中课程育人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科研育人项目由社科(科技)处负责,心理育人项目和资助育人项目由党委学工部负责,实践育人项目由教务处和校团委负责,组织育人项目由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负责,文化育人项目、网络育人项目、管理育人项目、服务育人项目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附件:1.烟台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2.烟台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烟台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培育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2020年度烟台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结项报告书
5.2020年度烟台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6.2020年度烟台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结项报告书
7.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