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烟台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烟大党发〔2020〕12号)的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将于近期评选2022年度烟台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于教师节前后命名表彰。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及名额分配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范围、条件、程序按照《烟台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烟大党发〔2020〕12号)执行。评选数量按照《烟台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附件1)中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优秀教师人选为等额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为差额推荐。已获评“2021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原则上不作为2022年度推荐人选。
其中,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年限要求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在烟台大学工作应满3年;优秀教师教学评价效果良好,要求推荐的优秀教师应满足近5年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位于本学院前50%。
二、工作要求
(一)“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应向一线教师和工作人员倾斜,重点考虑工作实绩和示范带头作用。
(二)要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报送。
(三)6月10日下午5:0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楼311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dwjsgzb@ytu.edu.cn。材料包括:《烟台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2)、《烟台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个人照片(必须是证件照,尺寸:500*600;宽度:500像素;高度:600像素)、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联系人:赵建伟,联系电话:6(90)3926。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