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烟台大学网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烟台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烟台大学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大学网站的建设与管理,规范网站的内容建设、形象标识和信息服务,提高网站的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学校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站是指依托校园互联网基础设施,通过域名、IP地址等网络访问标识提供服务,具备独立信息发布、资源共享、业务办理或互动交流功能,以文本、图片、音视频、小程序等数字化形态向烟台大学师生或社会公众展示内容、提供服务的网络应用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门户网站、二级网站(各单位网站、专题网站、业务系统网站)、移动适配型网站等各类形态,不包括各类平台公众号、企业号、视频号、小程序等。
第三条 学校网站应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交流合作等发展成就,展现学校良好形象,正确体现学校办学历史、文化底蕴和办学特色,并能够为师生及校友等提供便捷的网上服务。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筹全校网站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第五条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是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学校网站建设申请;负责网站群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负责网站技术规范、安全规范的制定,网站建设的技术指导与支持;负责定期对学校网站进行安全评估,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清理关停不再使用和不合规的网站。
第六条 党委(学校)办公室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负责学校门户网站重要信息的发布。
第七条 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所有网站责任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八条 党委宣传部是学校网站内容和视觉形象标识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学校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网站新闻宣传涉密性审查;负责各二级网站内容建设和视觉形象标识使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 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学校外文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内容;负责各类二级外文网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根据“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部处室和直属单位为各二级网站的开办单位,是网站建设、日常管理、内容审查、运行维护、安全防护的主体责任单位,应确保网站管理有章可依、维护专人负责、内容更新及时、信息准确得当、运行安全稳定。
第十一条 网站开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网站第一责任人,分管网站工作的负责人为网站主要责任人。开办单位应明确一名正式教职工为网站管理员,作为网站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网站管理员情况须报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备案,并在相关人员变动后及时更新信息(详见附件1)。
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各类网站原则上一律使用学校网站群系统进行建设,纳入站群平台统一管理,不得部署在校外。如有特殊要求,须经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审核后,按照学校信息系统建设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各类网站的建设、改版、关闭或下线,由网站开办单位或实际运行单位通过办事服务大厅“网络资源申请”模块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学校各类网站应依据学校网站群相关建设技术要求建设、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开设具有信息交互功能的即时互动栏目(如BBS论坛、网络聊天室等)。
第十五条 学校网站域名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统一管理。各二级网站原则上须使用学校二级域名,一般应采用本单位或功能业务的拼音缩写或英文缩写作为域名,统一以“.ytu.edu.cn”为结尾。
第十六条 学校各二级网站应接入学校门户网站。接入申请由党委宣传部审批,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实施。
第十七条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烟台大学××”名义在互联网注册域名、开办网站;各网站责任单位不得利用学校互联网域名或IP地址从事经营性服务。
第四章 运行与维护
第十八条 各责任单位须建立规范的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指定本单位的正式教职工党员作为信息管理员负责网站的信息发布。信息管理员情况须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并及时更新(详见附件2)。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信息管理员是信息发布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九条 各责任单位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网站信息的审核工作,对涉及保密工作、意识形态、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内容须严格把关,加强对网站内容的管理。各网站发布信息时应在适当位置注明信息管理员(信息发布人、责任编辑)和信息审核人姓名。
第二十条 网站发布内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传播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禁止发布涉密信息,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上不得公布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对于因工作需要确需发布的,应在个人知情且同意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和必要原则,对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后发布。
第二十一条 各责任单位应加强网站内容的发布和更新,发布的内容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力求客观、准确、及时。党委宣传部定期开展“内容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下达整改通知,涉及单位立知立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类网站的栏目设置应结构有序、分类合理,便于用户访问和浏览。
第二十三条 网站中使用的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视频、声音、文字、表格等,应明确其作者或来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构成侵权的,由网站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网站应规范使用学校中英文名称、校徽等视觉形象标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修改。网站中有关人物、建筑等照片、固定标识图片的使用应确保不变形、不走样,保证一定的清晰度。
第二十五条 学校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和栏目设置由党委宣传部统筹管理,相关栏目的信息发布由职能部门归口负责(详见附件3)。各有关单位应明确专人为信息管理员负责相关栏目的内容实时更新,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信息管理员情况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并及时更新(详见附件4)。
第五章 安全及监管
第二十六条 各责任单位应加强网站数据安全保护,防止数据破坏或被篡改,保存符合管理规定的日志数据;须建立网站数据备份制度,妥善保管备份数据,确保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及时恢复运行;定期做好内容审查与安全检查,防止出现暗链和不良信息。
第二十七条 各责任单位应参照《烟台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做好所辖网站的应急响应工作,定期排查,发现网站账户登录异常、出现暗链等安全漏洞、受到攻击等问题应第一时间处理,并及时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报告。
第二十八条 各责任单位须加强对网站管理员和系统账户的安全管理,规范网站管理员上岗、培训、离岗流程,网站管理所涉及的账号、密码由网站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或因疏于管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造成的损害程度,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 党委宣传部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不定期对各二级网站进行抽查并通报,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或长期不更新的网站,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将关闭站点或暂停对外服务。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烟台大学网站管理人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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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第一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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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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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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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1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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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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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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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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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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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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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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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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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2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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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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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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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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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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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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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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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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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3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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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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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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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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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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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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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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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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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网站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网站管理员情况须报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备案,并在相关人员变动后及时更新信息。
附件2
烟台大学(网站)信息管理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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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1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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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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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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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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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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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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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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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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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2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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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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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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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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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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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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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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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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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3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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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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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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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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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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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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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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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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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信息管理员应为正式教职工党员。同一网站有多位信息管理员的可自行添加行填写。
2.信息管理员情况须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并在相关人员变动后及时更新信息。
附件3
烟台大学门户网站职责分工及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明晰职责分工、便利对口工作、提高管理质效,现对学校门户网站各栏目、子网页的内容更新维护工作进行细化和说明。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指定专人开展日常维护工作。各单位按照相关说明进行投稿或使用申请。
一、主页新闻板块
1.首页轮播(banner)图、图片新闻、学校要闻、校园动态、媒体观烟大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维护。
2.图片新闻主要展示学校的重大新闻;学校要闻主要发布学校的重要新闻;校园动态主要发布学校的一般性新闻和二级单位有代表性的新闻;媒体观烟大主要转载校外媒体对学校的新闻报道、专题访谈等。
3.首页轮播(banner)图用于发布重大成绩、展示校园文化、推广重点活动、营造关键氛围,图片尺寸为1920*560像素,图片说明不宜超过25个字,图片可链接校内外网址。
二、主页学术板块
1.学术预告由社会科学处、科技处、人事处负责管理维护,用于黄海大讲堂、两校名师讲堂、三元名家论坛等校级学术讲座的预告。内容包括讲座主题、报告人介绍、讲座信息(线下为时间、地点,线上为网址或入口)等。
2.科技动态由科技处负责管理维护,主要宣传学校在自然科学、工程科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科研动态、学术评介、团队发展、著作介绍等。
3.社科动态由社会科学处负责管理维护,主要宣传学校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科研动态、学术评介、团队发展、著作介绍等。
三、主页公告板块
1.烟大公告由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管理维护,用于学校重要信息的公开展示和通知公告。
2.校园看点由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人事处负责管理维护,主要发布黄海大讲堂、美育讲堂、音乐会、高雅艺术进校园、读书节、主题文化节等学校高端文化艺术美育活动预告,图片尺寸为770*320像素,图片说明不宜超过20个字,图片链接为活动具体文字、图片信息。
四、主页人物板块
1.师者风范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管理维护,主要展示优秀教职工的先进事迹。
2.学子风华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管理维护,主要展示优秀学生的成长故事。
3.校友风采由合作发展处负责管理维护,主要展示优秀校友的典型事迹。
五、主页文化板块
1.学术之声由社会科学处、科技处、人事处负责管理维护,主要用于展示黄海大讲堂、两校名师讲堂、三元名家论坛等校级学术讲座的学术报告、论坛综述和讲座录像等学术资料。
2.光影烟园、影像烟大、烟大印·记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维护。光影烟园主要展示学校的优美建筑、风景图片;影像烟大主要展示学校的官方宣传片、主题宣传片、重要活动主题片等视频资料;烟大印·记主要展示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烟大故事、流年时光等文章。
3.校园文化由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负责管理维护,主要用于展示校园文化活动新闻。
六、学校概况栏目
1.学校简介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维护,是学校基本情况的介绍,每年至少更新一次,相关文字和数据由相应职能部门提供。
2.现任领导、历任领导由党委(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维护,展示学校现任领导分工和历任正职领导,及时更新。
3.文化标识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维护,展示学校校徽、校训、校风、烟大精神、烟大“孺子牛”精神、形象宣传语、校歌等学校基本形象标识,并提供标识eps文件下载。
七、机构设置栏目
学院设置、组织机构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管理维护。
八、师资力量栏目
师资力量由人事处负责管理维护。
九、人才培养栏目
本科生教育由教务处负责管理维护;研究生教育由研究生处负责管理维护;留学生教育由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负责管理维护;继续教育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维护;学工在线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管理维护;烟大青年由校团委负责管理维护。
十、科学研究栏目
自然科学由科技处负责管理维护;社会科学由社会科学处负责管理维护;学术期刊由学报编辑部负责管理维护。
十一、合作交流栏目
服务地方由合作发展处负责管理维护;国际交流由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管理维护。
十二、人才招聘栏目
人才招聘由人事处负责管理维护。
十三、招生就业栏目
本科生招生由教务处负责管理维护;研究生招生由研究生处负责管理维护;留学生招生、出国留学由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负责管理维护;继续教育招生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维护;就业信息网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管理维护。
十四、专题网站、临时栏目、飘窗等
1.专题网站、临时栏目、飘窗等经党委宣传部同意后,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协助设立;申请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2.申请单位应说明申请理由、设置形式、设置时间、管理人员等信息(详见附件5)。
3.横幅图尺寸为1300*100像素,飘窗图尺寸为695*490像素。
附件4
烟台大学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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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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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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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网页)1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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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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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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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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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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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网页)2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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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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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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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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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网页)3 |
名称 |
|
网址 |
|
信息管理员 |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栏目(网页)4 |
名称 |
|
网址 |
|
信息管理员 |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说明:1.信息管理员应为正式教职工党员。同一栏目(网页)有多位信息管理员的可自行添加行填写。
2.信息管理员情况须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并在相关人员变动后及时更新信息。
附件5
烟台大学门户网站专题网站、临时栏目、飘窗设立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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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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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项目信息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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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设置方式 |
专题网站□ 临时栏目□ 飘窗□ |
设置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设置位置 |
(专题网站的入口形式和位置、临时栏目的位置、飘窗位置是否固定等) |
申请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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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党委宣传部(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