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学习方式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教育
三、学习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四、学习内容
(一)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
(三)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
(四)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五、学习方法
1.登陆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进行实名注册(已注册教职工无需重复注册)。该信息将用于记录学时和发放电子学习证书,请认真如实填写。
2.点击“立即报名”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按所在单位的规范名称如实具体填写“部门(学院)”,便于学校进行信息统计。
3.本次集中学习教育要求教职工至少完成4学时学习。其中,“思想铸魂”可认定2学时、“固本强基”可认定1学时、“以案促学”可认定1学时;“师德引领”和文本资源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每个学习模块提供多个课程,教职工可按需选学。
4.教职工必须完整观看完所选视频,并完成视频结尾的测试题,才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认定学时。获得认定学时后,可继续学习,平台将继续记录学习时长。教职工自行下载电子学习证书。
5.教职工应在7月31日课程开放截止时间前完成学习。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单位教职工学习教育情况和成效纳入学校年度党建工作考核。
2.各单位要做好组织、督导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学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将教职工的学习成效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师德考核。
3.请各单位9月1日前将电子版《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发送至:panglei@ytu.edu.cn。
4.工作联系人:庞磊,联系电话:6(90)1949。
附件:《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情况统计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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